潍坊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介
潍坊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组建于1984年6月(简称潍坊市文联),是中共潍坊市委领导的,由潍坊市各文艺家协会、各县市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潍坊市文联实行团体会员制。
组织机构
潍坊市文联成立初期内部设办公室、文学创作室、协会工作部、潍坊书画院4个部室(院)。1997年10月市文联内部科室潍坊书画院更名为潍坊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书画院,市文联内部科室文艺创作室更名为潍坊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文学创作室,2013年8月创作室更名为潍坊文学院。2004年根据省、市委关于群众团体机关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市文联进行了机构改革,潍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委批准,潍坊市文联机关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重新进行确定。潍坊市作家协会与潍坊市文联合署,市文联、市作协机关设置办公室、组织联络部、文学院、书画院4个部室(院)。
市文联、市作协机关事业编制总额14名。设主席1名,副主席3名(其中1名兼任作协领导,并负责市作协的日常工作);主任(院长)4名。
潍坊市文联现有16家市级文艺家协会,包括:潍坊市作家协会(与文联合署)、潍坊市美术家协会、潍坊市书法家协会、潍坊民间文艺家协会、潍坊市摄影家协会、潍坊市音乐家协会、潍坊市电视艺术家协会、潍坊市舞蹈家协会、潍坊市评论家协会、潍坊市戏剧曲艺家协会、潍坊市文艺志愿者协会、潍坊市文艺两新发展促进会、潍坊市楹联艺术家协会、潍坊市中外舞蹈交流协会、潍坊市硬笔书法家协会、潍坊市无人机航拍协会。主办出版内部发行《风筝都》双月刊。现市级文艺家协会共有会员10000多人,其中国家级会员600余人,省级会员5000多人。
主要职责
潍坊市文联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省文联指导下,依据文联章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对各团体会员、文艺工作者和新的文艺组织、新的文艺群体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基本职能,发挥在行业建设中的主导作用。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文艺创作、文艺评奖、成果展示、志愿服务、文艺理论和评论、学术讨论、调查研究、人才培养、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等工作,充分发挥对文艺工作者的组织、引导、服务、维权作用。
(二)引导文艺工作者树立和践行“爱国、为民、崇德、尚艺”的文艺界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倡导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培育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努力成为时代风气的先觉者、先行者、先倡者。表彰奖励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和优秀文艺作品,发现、培养和扶持文艺人才。
(三)积极加强文艺界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有关部门、高等院校、企业界和传媒界密切合作,发展我市文化艺术事业。
(四)潍坊市文联积极反映团体会员、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根据文艺特点规律,适应时代发展要求,拓展工作职能。通过规范行为、业务培训、成果评价、职称评审、资质论证等,依法开展行业管理、行业服务和行业自律。
(六)积极推进文艺志愿者组织和文艺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文艺志愿服务,积极组织开展文艺惠民活动。
(七)加强同各地文联的联系;加强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海外侨胞中的文艺团体和文艺界人士的交流合作;积极开展民间国际文化交流活动,扩大友好往来。
(八)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支持发展文化产业。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